收費標準一、總收酬金依據台北律師公會章程第29條規定: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,每審宜新台幣伍拾萬元以下,但本所採平價收費,一般訴訟案件每審級收費僅為新台幣數萬元以內。二、按時計算酬金按工作時數計算酬金者,每小時收費新台幣捌仟元以下。分享本文:TwitterFacebookLIN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