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個人頭帳戶5人同步上當

【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 2011/03/01 記者楊培華/新北報導】
一個人頭帳戶,60分鐘內,讓北中南5名買家失金8萬多元!
黃姓女助理上網花196元買「蔡康永的說話之道」一書,聲稱賣家的男子來電說付款方式不對,還指導她如何以ATM辦理取消,結果書沒買到,反被騙近3萬元,憤而報警。
新北市貢寮警方查出,黃女之外,另有4名買家上當,5人分別住在北中南各地,巧的是,都是去年12月19日晚間6時至7時之間,在奇摩拍賣網站購物時被詐,並將錢匯往新北市貢寮郵局、男子吳信煌的帳戶。
其中住彰化的19歲詹姓女大生被騙8389元、住台中的22歲王姓男大生,上網花330元買記憶卡,被騙2萬9987元、住高雄的22歲陳姓男大生被騙2986元、新北市毛姓資訊人員也被騙9999元。
警方找到23歲的吳信煌,發覺他無業,有竊盜、偽造文書及毒品前科。吳某告訴警方,去年11月底求職時,曾把郵局提款卡及密碼拿到板橋,面交給自稱「楊經理」的男子,但對方事後都沒通知他上班,警方對他的說法感到難以置信,訊後依詐欺罪嫌函送偵辦。
網路購物遭詐的案例屢見不鮮,被騙的年齡層更分布廣泛,高學歷的博碩士也遭詐,買家都是因為對方清楚講出自己購買物品的金額及名稱,甚至是金融機構來電號碼無誤才會深信不疑。警方強調,操作提款機無法變更取消手續,手機來電顯示更可以輕易竄改,民眾應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。
【相關法條:白宗弘律師整理】
刑法第339條:
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
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