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林百貨」受池魚之殃 加盟奶茶店遭潑漆

惠博法律編輯部-D

一、新聞摘要(中廣新聞網–2014年8月28日下午4:08)

台南市治安亮紅燈!;台南市議員林燕祝在議事廳爆料指出,「萬國當鋪」上月底驚傳槍響,不到一週又有「台灣茶奶茶」等六家加盟店遭潑漆砸店,店家被迫歇業半個月,人心惶惶;值得重視的是,「台灣茶奶茶」設在「林百貨」內的加盟分店也遭池魚,但轄區警方稱沒有接獲報案,文化局也未提報,引起市議員不滿。

 

二、律師叮嚀

拿漆潑灑店家,若造成無法回復到原來的使用狀況,即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且如果拿漆潑灑店面之行為,是一種以加害他人財產所為的恐嚇行為,若因此而造成店內人員等因此心生畏怖,已致生危害於安全的情況下,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。

 

三、相關法規

(一)刑法第305條

以加害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、財產之事,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
(二)刑法第354條

毀棄、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