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散布與事實不符謠言 恐觸犯妨害安寧秩序或恐嚇公眾罪

惠博法律編輯部-D

案件事實:

有男子在社群網站聲稱,在捷運站出口等人的時候,突然看到一名黑衣男子持摺疊刀經過,於是在網路上貼文,兩天內有上百名網友轉貼。但經過調查,這名黑衣男子有過動、智能障礙與自閉症等多重障礙,且只是拿修指甲的銼刀剛好經過,並沒有攻擊行為,貼文者的說法事實明顯不符。

律師叮嚀:

在網路散布謠言可能涉嫌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5款妨害安寧秩序跟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,因此在網路留言應謹慎,避免誇大其詞的描述,任意散佈謠言,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可能觸法。

相關法規:

(一)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5款規定,散佈謠言,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,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
(二)刑法第151條規定,以加害生命、身體、財產恐嚇公眾,致生危害於公安者,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