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鎖定免稅天堂查稅

 

【資料來源:工商時報 2011.12.08】

大陸國稅函[2009]698號文與601號文重點

大陸稅局對非居民稅收管理趨嚴,尤其是針對非居民股權轉讓的國稅函698號文在2009年出台後,不到2年功夫,查出15件特別調整納稅案,徵獲人民幣3億8,000多萬稅款,震驚各國。

中國稅務專家建議,由免稅天堂投資大陸的台商,儘早作投資模式的重組調整,以免成為下個遭審批查核的對象。

安永中國所合夥會計師說,對於非居民投資大陸係經由八大避稅天堂而來的,中國要嚴查,而且「三分鐘」就可以看到免稅天堂的所有紙上公司資料,這種管道已無法避稅了。

包括巴哈馬、英屬維京群島、阿根廷、澤西島、根西島、馬恩島、百慕達群島、開曼群島等八大避稅國家或地區,今年已主動與中國簽訂新的「資訊情報切換式通訊協定」,中國在加強對非居稅收管理政策出台,並發布698號文後,對來自「黑名單」避稅天堂的非居民股權轉讓,成為查核的聚焦重點。

安永中國稅務技術中心高級經理指出,台商過去基於稅務及政治等多重因素考量,很多對大陸的投資是經由免稅天堂,投資模式可能由一層或多層紙上公司輾轉進入大陸,中國稅局或許無法一次看穿,但如上層公司股權轉讓的資本利得稅,因沒有申報未被課到,風險可能轉到股權買方。

再說,股息的預提所得稅也難逃稅網,萬一被稅官全部穿透,遭到罰補稅款無法避免。非居民股權轉讓行為,在兩年內查出15件,結果被「特別納稅調整」(GAAR) 補繳稅款總額高達人民幣3億8,000多萬元,即可略窺一二。

某中國稅務專家曾任重慶國家稅務局11年,專任處理涉外稅收管理,熟稔大陸國際稅收管理與實務操作,經驗豐富。

她說,兩岸之間尚未簽署租稅協議,在698號文發布後,台商由避免天堂進入大陸的投資,面臨高度的稅務風險,應該儘快進行投資組織架構的重組;而與大陸簽有租稅協定享有減免稅優惠的香港、新加坡等地,被認為是比較好的地方。

大陸在2009年開始出台的一系列涉及非居民稅收管理的國稅函釋,比如698號文、及涉及確定受益所有人協定待遇的601號文,都將是否有避稅安排這一點,作為判定是否涉及逃漏中國稅的關鍵要素,台商應高度關注。